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该指南是《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以供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参考。其中,玻璃纤维、玻璃钢行业包含在内。
协会全程参与了此次指南修订工作,并组织部分行业骨干企业参与修订讨论。经积极争取,该指南在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行业相关条款方面做了两处较大调整:一是将玻璃纤维行业绩效分级体系从玻璃行业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并给予纯氧燃烧池窑免于限产的优惠待遇,解决了大型池窑生产线因重污染天气限产带来的生产波动和损失;二是为复合材料行业设立了环保绩效引领性指标体系,达到引领性指标体系要求的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有机会在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免于限产。
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