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日期 : 2022-08-16
文章来源 : 德州空调复合材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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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印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将储能容量配置比例作为风光项目并网的最优先条件,按照统一的排序规则依次保障并网;建立市场竞争规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开发企业主动自愿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通过动态调整年度重点实施项目,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接续开发机制。
根据文件,风光项目主要分为三类,即保障性、市场化与就地消纳。保障性项目包括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政策要求的项目、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整县分布式、海上风光项目以及国家及省级批复的试点示范项目。其中,户用、工商业直接纳入,整县分布式需配置储能;2023年底并网的海上风电、2025年底并网的海上光伏可免于配储。
市场化项目则是配置储能的陆上风光集中式项目,按照配储容量比例(储能容量/新能源装机规模)>储能规模比例(储能规模/新能源装机规模)>共享储能>自建储能>租赁储能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依次纳入年度开发建设容量,直至达到容量规模上限。